迅法律师办理商标案件业务会议纪要(摘要七):
目前,很少有人谈论计算机软件的商标问题。计算机软件既然是一类知识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就一定存在商标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计算机软件,软件开发者就应当去为计算机软件申请商标注册,对其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商标专用权保护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法律问题。此外,计算机软件也不是完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众所周知,当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结合在一起寻求法律保护时,它们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实际上,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这种形式间接地获得专利保护。对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也同样要加以重视和充分利用。我们所讨论的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实际上既有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也有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关注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切记不能忘记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和商标保护。在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之外,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仍然是十分重要的法律保护手段。
迅法律师认为:律师在运用法律的多种手段保护商标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将会采取各种手段达到向侵权者索赔及制止侵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