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时间比较过去已大大的提前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见,为了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聘请律师的最佳时间是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律师及时的介入可以从各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及时的保护,如果您还是认为等到了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聘请律师,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无疑是极为不利的。同时由于律师提前介入,律师从开始便对案件进行跟踪,及时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有充足的时间研究法律的规定,从而能够在开庭审判时有足够的准备。如果到了审判时再聘请律师,律师难免因为时间紧迫,从而可能会影响律师的作用。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他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面对审讯人员严厉的目光,他便会不知所措,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已忘记。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进过监狱的人来说,看守所是非常恐怖的,再加上别人的讹传,看守所就变得更加的可怕。不要说不懂法律的人将会无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算是懂得法律的人此时也可能会完全忘记。同时由于他所处的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地位,即使他头脑还是清醒的,他也很难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何况在目前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未必都能够真正的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如果他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的合法权益将会更加难以保护。即使他想保护自己,他对此也无能为力。
第二,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抓的,直到办案人员发来通知书时,家属们还蒙在鼓里。甚至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亲人会犯罪。至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更是一无所知了。此时家属们最想了解的就是他们的亲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到底有多轻或者有多重,到底什么时间才能让他恢复人身自由等等。但他们只能是道听途说,就算有些家属急急忙忙花钱找门路,能够很快得到一些案情,但也只能是传来之说。别人怎么说他们就只能怎么听。心里根本就没有底。等到自己的亲人最后被判刑了,才真正了解到全部的案情。过去曾经受到您的“恩惠”的“门路们”,此时却有了种种的解释,您面对这些根本不想听的解释也只能是一听了之。即便您发现鸡飞蛋打,一切都已过去。如果您能够及时的聘请律师,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在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情,让犯罪嫌疑人自己亲口说出案件的原委。律师作下全面的纪录并由犯罪嫌疑人自己亲笔签字确认。这样得到的案情才是最真实的,没有任何水分。
第三,按照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他进行法律咨询。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加上对法律知识的缺乏,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不懂得法律,不敢大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就应当立即为他聘请律师,有了律师的及时咨询,犯罪嫌疑人常常就会心中有底。
第四,按照规定,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代为提出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审讯人员为了迅速破获案件,在审讯过程中未必都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损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对此则无能为力,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您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对此种行为就可以代替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随时监督办案人员的审讯过程,从而真正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按照规定,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侯审。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的家属最盼望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能够早日恢复人身自由。恢复人身自由的途径之一就是取保侯审。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后就可以走出看守所,就可以与家人团聚。当然并非所有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被取保。律师可以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后认真对案件进行分析,凡是依法可能被取保的律师就会及时的提出申请,这样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很快的恢复有限制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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