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宗合同诈骗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内审理。与以往开庭案件不同的是,该案审理不但有“庭审网络直播”,而且法庭内部也进行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记录。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健介绍,从今年5月起,广州市中级法院60个法庭已全部实现三同步的“数字化庭审”,满足了庭审过程公开、真实、透明的要求,是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举措。
记者看到,数字化庭审可以全面记录庭审情况,当庭清晰、直观地展示笔录过程,办案人员对电脑记录的事实、证据或定性等均不能擅自更改。同时,实现了对原被告、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如今,我们可以随时还原庭审现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有记录可查。同时,庭审视频资料将作为档案文件永久保存,比起文字档案更加翔实,确保任何需要调用档案的时候都能提供事实依据。
数字化法庭还为证人远程作证提供了可能。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证人,经身份核实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庭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表示,“三同步”实施后,庭审活动和司法公开将被固定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经过申请,可以要求查阅“三同步”资料,普通市民经过法院同意,也可以调阅相关资料。
下一步,广州各基层法院的数字化法庭建设和庭审“三同步”工作也将逐步展开。广州市中级法院还将分阶段、分步骤地在全市10个区县级看守所和2个市看守所建成24个远程视频法庭。
“信息技术在法庭上的应用,改变了传统审判模式,提高了法庭审判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数字化法庭的建设,也是实现公民参与权的保障。尤其是庭审信息应用逐步实现网络化,相关人员通过法院内网和法院间的专网,可以实现庭审信息的直播、点播以及庭审材料的调阅等。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