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迅法律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业务会议纪要(摘要十):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认定的方法,专业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每个案件的证据情况来具体预测和策划。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认定的方法,专业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每个案件的证据情况来具体预测和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