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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著作权律师谈使用合作作品

时间:2017/10/5 21:58:33



 

迅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业务会议纪要(摘要十四):

      根据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创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所有合作作者分头执笔创作,也可以是共同研究创作提纲、内容后由其中一人执笔,还可以由一人执笔全部创作由另一人修改、审核,等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在使用作品时,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发表、署名或修改,作品使用所获的报酬也应合理分配,否则便构成侵权。如果合作作者中有已死亡的,其发表权、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由其合法继承人保护,而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成为其遗产被继承。因此,在世的合作作者如要使用合作作品,应与死亡作者的继承人协商一致,擅自使用合作作品将构成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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